登录
注册
省内赛事-首届“立格杯”《魅力宁海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
首届“立格杯”《魅力宁海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征稿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2-01-30 来源:大众摄影网 点击:5295 次  【打印

  宁海,位于浙江省东部沿海,是依山临海宜居宜业的滨海之城,具有丰富的人文历史和优美的自然环境,《徐霞客游记》开篇之地。398年前,徐霞客自宁海出西门,开始壮行天下,而今这一天(5.19)被正式确定为中国旅游日。为充分展示中国旅游日发祥地丰富的人文景观,中国摄影家协会和宁海县委、县人民政府联手,共同举办“首届立格杯《魅力宁海》全国摄影艺术大展”,现面向全国征稿。本次大展以“宁海自然风光·民俗人文·人与自然和谐”摄影为中心、以民俗文化为主导,提高全民摄影文化素质与品味,提升“中国旅游日发祥地——宁海的国际旅游品牌。

  主办单位: 宁海县人民政府   中国摄影家协会《大众摄影》杂志社

  承办单位: 宁海县风景旅游管理局    宁海县重大活动办公室    浙江立格商务股份有限公司

参展细则:

  一、参展作品要求:

  1、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中国旅游日发祥地—宁海的山水风光、民俗风情、历史文化等。参展的作品体裁不限,鼓励风格独特、个性鲜明、富有时代感的作品。

  2、作者须为投稿作品的原创人,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;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,题材、形式、风格不限、彩色黑白均可,投稿数量不限,规格:10英寸(长边尺寸),方片要求8×8英寸,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,组照4—8幅。作品不得装裱,作品背面须粘贴《作品参展表》,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。

  3、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影像,照片仅可做长画幅接片、反差、亮度、饱和度、裁剪、HDR等适度调整,不得进行多底合成、添加、改变色彩等大幅度技术处理。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。

  4、投稿作品必须是2010年以后创作的,并未曾在省级以上摄影比赛中获奖的作品。由于技术手段无法鉴定胶片作品的真实拍摄时间,因此,本次大展不接受胶片相机所拍摄的作品参展。

  5、建议拍摄时数码相机使用较大格式,用于影像鉴定、举办展览等。

  6、所有入选作品,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(包括用于展览、出版物、媒体网络宣传等),不再支付稿酬。

  7、作品所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  8、主办单位在评选结束后将调取所有入选作品大数据文件,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交者将取消入选资格。

  9、所有提交作品者,视为同意以上条款。


返回首页 | 关于天下摄影 | 服务条款 | 广告服务 | 摄影互动 | 招聘栏目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 版权所有
天下摄影交流群:一群:35765943    二群:176326500  人像群:90556132
Copyright © 2009-2014 台州市天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浙ICP备12002614号 网站法律顾问:陈明律师